根据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对市院法律政策研究室等26个集体和郭丽娟等37名同志予以表彰的决定》(邢检发政字〔2017〕5号),我院公诉科、职务犯罪预防科被邢台市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一次,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风琴,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立江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