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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检察院举行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
时间:2020-08-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月27日,宁晋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就王某某申请司法救助一案举行公开听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耿朝晖主持听证会,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曹丽环参加会议,邀请人民监督员、第一检察部办案人员参加听证并担任听证员。

该起司法救助申请因一起涉嫌过失致人重伤案引起。2019年4月29日,张某去王某某(2013年12月11日生)家中仓库购买电动四轮车,张某在没有电动四轮车驾驶证情况下,在仓库试驾电动四轮车过程中将王某某撞在仓库的推拉门上,经鉴定,王某某伤情属重伤二级。王某某因伤花费医疗费数额较大,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向宁晋县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汇报了案情和拟处理意见,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确属困难,经综合考量,符合给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为了使申请人做好后续治疗,拟对其予以国家司法救助,但是因为涉及申请人的刑事案件法院还没有判决,影响救助金额的确定,承办检察官认为司法救助工作等法院判决后再进行较好。参加听证会的人民监督员针对案件的处理发表了意见,认为检察机关对案件的处置得当,同意检察机关的意见,但是要做好当事人的解释工作。

参加听证会的听证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真心实意为老百姓办事,整个听证过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这次听证会组织的很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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