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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检察院对四起撤案监督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0-12-04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为增强办理刑事检察案件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办案质量。 12月3日上午,宁晋县检察院就拟监督公安机关撤案的张某合同诈骗案、武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某电缆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潘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等四起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郝双喜、王增林,人民监督员温大红、张全力,县司法局郭利华律师担任听证员,县公安局办案人员参与案件听证。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围绕拟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理由,从事实、证据等方面对案件进行了细致的论证。认为张某合同诈骗一案,张某在签订合同时提供了超额的担保,并无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犯罪。武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某电缆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潘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在犯罪数额的认定方面事实不清,公安机关虽多次进行侦查,但因距离案发时间已久,客观上已无查清犯罪数额的可能。

五位听证员结合案件情况,围绕听证焦点问题,从证据采信,适用法律等方面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经过充分评议,形成了听证评议意见,均认为上述案件无继续侦查的必要,同意我院拟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意见,公安机关承诺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撤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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