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惩治预防企业违法犯罪,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宁晋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工商联等14家成员单位,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3月15日,宁晋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意见,为宁晋县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工作进行了制度安排。
3月29日,宁晋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迎滨受邀参加宁晋县工商联第十五届二次执委会议,为工商联等14家成员单位主管同志和50余家民营企业负责人以及律师代表解读《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并通过正反典型案例,详细介绍了企业合规案件办理流程和司法办案效果。
张迎滨检察长表示,检察机关作为民营企业的“老娘舅”,严管和厚爱将是办理涉企案件的主基调。县检察院将通过司法办案挽救一批目前涉案但能合规的企业,以防止企业特别是家庭式企业,因负责人被采取强制措施而导致企业严重受损。但也将惩处一批不能合规的企业,以此来带动整个行业的守法经营,促进县域整体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建设。
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刘雪敏强调,推进企业合规建设,是企业能够行稳致远的基础条件之一,是保护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实施意见在制度层面、政策层面对我县企业合规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相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各自职能,主动对接、务实推进,不断完善细化配套措施,确保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