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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0-04-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宁晋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8日在宁晋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宁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焦朝坤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我院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持“树品牌意识、创一流工作”的总体思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整体工作实现稳步提升。

一、主动融入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宁晋发展的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服务保障打赢“三大攻坚战”。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办理中金亿信、凤凰e贷等非法集资案,批准逮捕5人,提起公诉34人,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扶贫工作组织领导,发挥临时党支部作用,积极宣传扶贫政策,协助完善档案资料,兼顾脱贫扶志创业,全面做好国家考核工作。突出河道污染治理,打击乱污水废气发出检察建议13份,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能,助力守护碧水蓝天。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深入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做到三个没有变”,依法审慎办理民营企业涉嫌犯罪案件,坚持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坚决不诉,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全年依法不起诉3人。扎实开展涉非公经济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努力减少司法办案对民营企业的不利影响。

服务保障信访维稳矛盾化解。突出做好七十周年国庆安保工作,严厉打击缠访闹访行为,依法批准逮捕3人,提起公诉6人。进一步升级“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完善实体大厅与网上平台建设,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搭建检民连心桥,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深入推进“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专项活动,及时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继续保持零涉检非访、进京访良好态势。

二、积极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围绕新形势下社会环境新变化和群众安全新需求,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宁晋。

着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充分发挥批捕、公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全年批准逮捕185人,提起公诉391人。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涉枪涉爆、两抢一盗、黄赌毒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提起公诉87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着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加大案件办理力度, 办理涉黑涉恶案件2件,批准逮捕11人,提起公诉43人。依法公诉“3.30”专案,该案涉案人员多、罪名多、案情复杂,案卷超过200册。专案组春节期间加班加点,坚决做到快捕快诉,彰显检察机关担当作为。加大破网打伞力度,移送案件线索16条,发出检察建议5份,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发展。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狠抓高检院1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扎实开展“扫黄打非·护苗2019”、“守护花蕾、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活动,继续做好兼任法制副校长工作,先后组织“法治进校园”宣讲7次,发放宣传页1000余份,努力提高未成年学生司法保护力度。

三、聚焦法律监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深入践行检察新理念,不断深化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均衡发展,努力实现更广泛的公平正义。

突出刑事检察的核心地位。强化刑事诉讼检察监督,完成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建设,将监督关口前伸,纠正漏捕4人,追诉漏犯11人,追诉漏罪8件次,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8件次。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向公安司法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147份,检察建议15份,确保监区安全无事故,社区矫正无脱管漏管,财产刑执行规范进行。

突出民行检察的规模发展。“网上检察室”建设为依托,扩大民行案件线索来源。民事检察工作办理生效民事裁判监督案件7件,民事审判、执行违法20件,支持起诉3件,终结审查3件,当事人均息诉服判。成功办理第一例虚假诉讼案件,法院已经撤销原判。行政检察工作实现零的突破,办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3件,行政执行活动违法4件。

突出公益诉讼检察实效。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着眼保护公益,督促履职尽责,促进依法行政,立案查办案件40件。突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排查全县5处纪念设施,督促加强管理,依法捍卫英雄烈士荣誉与尊严。扎实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活动,对黄顶菊治理情况全县普查,协同县农业局组织全县集中清除。2019年7月,高检院张军检察长来邢调研时,查阅我院5个公益诉讼案件,对办案质量与效果给予充分肯定。

四、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实现社会治理能力跨越式发展

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贴司法办案,全面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积极稳妥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坚决落实改革主旨要求,全面整合机构职能,将原有的15个内设机构精简为5个,搭建完成检察改革的四梁八柱。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按照人员分类管理要求,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极大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重新构建检察权运行模式,实现一件刑事案件从批捕到起诉,再到整个诉讼过程中的监督,都由同一名检察官负责。检察官按照司法责任制要求对全案、全流程、全时空负责,督促检察官提高证据意识、质量意识,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倒逼案件质量提升。

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严格按照“分别沟通、先易后难、逐项突破、逐案突破”的要求,强化审核把关,发挥主导作用,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全年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221人,取得良好法律效果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着力建设政治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湛、作风扎实的检察队伍,打牢检察工作根基。

加强检察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按照教育方案,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任务目标,扎实开展教育活动,做到规定动作一个不少,确保学习教育真学真信真用,调查研究求真务实管用,检视问题找准找细找实,进一步铸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持续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政法机关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全面强化党内监督制约,坚持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努力实现自我净化。

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案件管理中心枢纽作用,狠抓办案规范化建设。强化案件流程监控,督促依法规范办案;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提升质量标准,促进案件质量提升;加大检务公开力度,依法及时公开法律文书,以公开促规范,倒逼检察人员提高能力素质。

一年来,我院先后有4名个人、2个集体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办理的王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黄顶菊公益诉讼案等4起案件被评为全省优秀案件,“木兰有约”法治宣传受到省级表彰。在2018年度全省政法队伍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我院在全市检察系统和全县政法系统均位居首位。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的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地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质效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二是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态势还未得到根本扭转;三是队伍建设水平还不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发展需求。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大局,积极转变司法理念,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持续强化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努力为建设美丽宁晋、经济强县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检察服务。

一是进一步深化和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以这次主题教育为新的起点,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把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

二是进一步精准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紧扣重点工作,找准切入点,做好检察供给侧改革,提供更高质量的检察产品,用心用力做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这篇大文章。

三是进一步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继续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入推进“网上检察室”建设,扩大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线索;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活动,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整体质效

四是进一步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建检、从严治检,用好“学习强国”、“检答网”等学习平台,促进能力素质有效提升。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激发学习工作热情,加快年轻同志成长成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忠诚履职,奋发作为,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创新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和更坚实的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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